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-盈彩网手机版登录
发布时间:2023-03-15 10:49 信息来源: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
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
1.项目名称:
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
2.受理条件:
(1)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的外商投资企业(参照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(2017年修订),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18年版)》)变更。
(2)印证类文件齐全、合法。
(3)涉及国有资产的,需要提供国资部门意见批复。
3.所需材料:
(1)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。
(2)外商投资企业的全体投资者(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)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》。
(3)全体投资者(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)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,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。
(4)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,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。
(5)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。
(6)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。
(7)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股权架构图。
(8)获得符合规定的境外公司股权的境内企业的《企业境外投资证书》。
4.备案流程:
(1)企业网上申报: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。 (https://ecomp.mofcom.gov.cn/logincorp.html)
(2)备案机关审核。
(3)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。
注:(1)办理单位: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
(2)办公地点:长春市机场大路7299号兴隆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1408室
(3)办公电话:0431-81880288
责任编辑:王大成